• 油价持续降,燃油税开征时机来了

  • 网网网络  阅读[]次   评论[0]条  发布时间:2009-11-7  发布人:网网网络

文章摘要:受到全球经济萎缩和对能源需求减缓影响,国际油价周四连续第5天走跌,纽约轻质原油与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双双跌破每桶50美元大关,创下22个月以来的最低价。预计随着投资者忧虑增大,油价还将继续向40美元关口下滑。

  昨天下午,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:国家正抓紧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问题。

  这则不过200字的消息,让备受关注的燃油税改革终于有了眉目,但消息并没有透露燃油税何时开始征收,税率多少。而此前,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向《中国日报》透露,中国政府将马上开始征收燃油附加税,他还进一步向记者解释,“马上”的意思就是很快。

  燃油税究竟何时开征?对大家的生活又会有什么影响?

  “国际油价都跌了这么多了,怎么油价还不下调?”今天上午,市民孙小姐在延安路威海路的一家加油站抱怨。

  “想开点,油价下调了,燃油税一开征,出的钞票反而更多。”同孙小姐一起加油的另一位车主这样“安慰”她。

  虽然发改委的消息并没有明确说明燃油税开征的时间,但种种迹象表明,燃油税开征的条件正在成熟。

  多用多缴,少用少缴

  受到全球经济萎缩和对能源需求减缓影响,国际油价周四连续第5天走跌,纽约轻质原油与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双双跌破每桶50美元大关,创下22个月以来的最低价。预计随着投资者忧虑增大,油价还将继续向40美元关口下滑。

  “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,使燃油税的开征条件成熟了。”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,“我国在1997年就提出燃油税的改革,大概在2001年就准备要推出,但那时油价比较高,在60美元以上。后来油价步步升高,总想等待一个油价回落的时机,这个时机现在到来了。”

  所谓燃油税,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,实行“捆绑”收费。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“捆绑”到油价上,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,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,更多地体现了“多用多缴,少用少缴”的公平原则。

  据透露,发改委相关人士已向有关部门上报了3种燃油税征收方案。

  税率方面,目前有30%、50%甚至100%等多种说法,而30%到50%的税率最有可能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,如果税率在30%左右,以目前的油价,扣除养路费等费用后,用车成本不会有较大增长,如果税率达到50%,则会形成较大压力。

  目前国内的油价很可能参照已经实施燃油附加费的海南省,油价下降大概1元/升,同时,按照30%的燃油税税率算,加收燃油税1.5元/升,这样算来油价最终可能上涨0.5元/升。

  过路、过桥费照常收

  “征收燃油税,我要多付多少钱,这真要好好算算。”孙小姐嘀咕起来。

  以普通的城市私家车主为例,一辆排量为1.6升的五座轿车,每天行驶里程在40公里左右,一年下来就是14400公里。普通轿车在城市路况下,百公里油耗为10升左右,一年耗油1440升。按上海93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每升6.05元计算,约花费8712元,一般的五座轿车每月上缴养路费100元,全年1200元,因此,该车在征收燃油税前,每年的支出是9912元。征收燃油税后,在油价不变的情况下,如果按30%的税率计算,征收后的消费支出为11325.6元,每年将增加1413.6元。

  而这还不包括高速公路等过路过桥费。在发改委的消息中,只有“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”的建议,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。

  “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海南试点中产生的'反弹效应'。”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、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分析道。

  1994年1月1日起,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公路规费征收模式改革,将原来的公路养路费、过桥费、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,统一收取为燃油附加费,海南也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公路收费站卡的省份。

  然而,海南试点中出现了“反弹效应”——即私家车的使用率反而更高了,因为过路和过桥不用再加收费用。“这实际上是相悖于节能减排的。”姜克隽说。现在到海南自驾游的人都会先在广东省加满油,然后再到海南游玩。因为“海南不收过桥费、过路费”。

  有关专家也坦言,只撤销二级以下道路收费站点,对于那些希望通过燃油税政策出台而降低用车成本的人来说,意义不大。

  对运输行业影响较大

  “燃油税开征以后,我们打车、坐公交车会不会要多掏钱?”市民武先生有些担心。

  运输行业成本增加的问题,在率先实行改革的海南省早就出现了。

  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,他们通常的选择就是把原来的汽油动力改为天然气动力。”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说,“但运输行业的成本增加了,还有像救护车、救火车等公益车辆,包括一些农用机械、水运交通工具的退税问题,海南的试点没有找出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。我们也期待,全国的方案在这方面能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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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焦点关注】

  燃油税开征涉及多方利益协调

  燃油税的开征一直以来被种种问题所困扰,它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,有关部门将通过何种政策和手段来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呢?

  对此,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分析道,首先,过去养路费都是地方收入,现在统一开征燃油税以后,税收收入怎样合理分配是地方政府最关心的问题。在一开始的方案中,征收环节准备设在油品的出厂环节,它必然就成了中央税,中央把这个税收上来然后再分配给各地,各地就担心分配不公的问题。按照现在大家比较主张的一个方案,燃油税如果开征的话,放在零售环节,就是放在各个加油站,这等于还是地方收税,就可能比较好的解决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。

  其次,在征收环节上,费改税之后,收费主体将会由交通部门转改为税务部门。过去交通部门收费后,在使用方面,可以比较自主地支配这方面资金。那么现在如果改成燃油税以后,就由税务部门收钱后,再转到交通部门。有些地方担心这个钱会不会及时给,给多少,能不能足额的给,这些问题都要通过财政管理来解决。

  另外对于征收对象来说,由于航空、水运、电力等等非公路部门、商业部门不需要使用道路,那么对于这些用油户来说,征收燃油税毫无疑问将付出更大的代价。同时,油价上涨对于城市公交、乡村客运、出租车等行业来讲,势必会带来很大压力。以出租车行业为例,燃油税出台后直接加大了成本,出租车价格会上调吗?如果上调,将会转嫁给消费者;如果不加价,而出租汽车公司又不减“份钱”,那么将给司机增加负担。如何补贴这些行业?有关部门需要制订相关政策。

  同时,目前农用油不需纳税,燃油税出台之后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?如何界定农用油购买者的身份?如何补贴?也是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问题。  (《新民晚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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