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官员“官员化” 必导致“妖魔化”

  • 网网网络  阅读[0]次  评论[0]条  发布时间:2009-11-7  发布人:网网网络

文章摘要:官员“官员化”与官员“妖魔化”之可怕,还不在于其造成的现状有多么恶劣,而在于其本身为一导火索、发酵器,导致没有最恶劣、只有更恶劣。其核心为官员“官员化”,在官员“官员化”之前,纪律让步、法律退避、道德逃遁。

    官员“官员化”,是我在网易评论中看到的一个网友的留言,很精辟的总结,大约指官员这一职位成了铁饭碗,蒸不熟、炸不烂、砸不破、压不扁,除极个别情况以外,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影响、多大的损失,官员一准儿还会照旧戴着乌纱帽不动摇。

  考诸现实,官员“官员化”分为两种情况:

  一种是相关处理轻描淡写,无外乎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纵是免职,也渐渐变成了带薪休假,很快就可以复出、可以异地为官了。最近的报道是:因阜阳毒奶粉事件被问责的官员纷纷复出履任新职。如果不是舆论压力过于强大,著名的张志国书记,也应该履任新职久矣。

  另一种是死活要赖在官员的位置上。12月14日的消息,浙江省台州市台中路桥区税务局对涉嫌猥亵女童的公务员、“林局长第二”皮宗其作出了记过处分。无论其行为是否经法律程序被认定为违法,林局长与“林局长第二”皆洗脱不了道德污点,真正以公共利益为念、以维系公众对政府对社会的信心为念的话,恐怕只能选择辞职,在其它许多国家与地区,早已形成为惯例。然而林局长、“林局长第二”,及类似官员,绝少有主动辞职者,是彻底辞去公职,而不是仅仅辞去具体的行政职务却保留公务员身份、保留行政级别。严格定义,后者为申请带薪休假、申请以休假代替行政乃至司法问责。

  以情理论,赖的前提必然为“万般皆下品,唯有做官高”,没有很高的工作要求,用李鸿章的话说是“连官都不会做,还能做什么呢”,同时享有很高的待遇、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。

  以效果论,则与第一种情况相辅相成,先是在制度的处理上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在制度处理上允许了赖,然后才有了官员个人主动地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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